根据公司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5月13日,公司党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和分则中《政治纪律》章节。公司党委书记张淑云主持学习会并领学,学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参加学习研讨。
学习会上,张淑云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了《条例》总则和分则中政治纪律章节,学习过程中辅以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强调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十二不准”。张淑云、张金林、王逍冬、张玲、李静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
张淑云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在学纪知纪,核心在明纪守纪。一方面只有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准确掌握纪律的界限,知道哪些事能干、必须干,哪些事不能干,才可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另一方面,只有时刻对党章党规党纪心怀敬畏和戒惧,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张金林在发言中表示,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教学与科研活动中,坚决杜绝“浪费国家财产”现象发生,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言行,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王逍冬在发言中表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特别注意在进行涉外学术活动时,始终不破底线,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张玲在发言中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在学纪,核心在守纪。作为高校辅导员,要自觉把遵规守纪记在心中,内化为日常言行准则;加强对员工党员关心关注,引导其认真学习《条例》,在其心田播下廉洁的种子。
李静在发言中表示,要通过学《条例》,以学促用,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切实提高纪律教育的实效。